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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依法查处一起在水库边非法建房案
2021-04-24 17:34:54 字号:

沅陵融媒讯 4月22日,沅陵县水利局依法对在田家坪水库内修建房屋的李坤(化名)作出立即停止修建临河建筑物的行为,自行拆除已修建部分建筑物,恢复库区河道原貌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3月28日,李坤(化名)开始在田家坪水库内修建房屋,长11米、宽7米、高2米,属于自建房,自己居住。其2月初到当地村委会填写了《建房申请表》,但是村委会一直未予答复,早已等不急的李坤(化名)于3月28日自己动工修建房屋。据了解,李坤(化名)修建房屋花费3万多元,只打了部分基脚,未办理涉河审批手续,从4月初,筲箕湾镇政府到现场叫其停工。

由于李坤(化名)在水库库区内修建临河构筑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沅陵县水利局责令其立即停止其非法行为,恢复库区原貌。

来源:沅陵县水利局

作者:凌长启

编辑:唐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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