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新闻网讯 4月13日,纳税人张先生兴高采烈地来到沅陵县税务局,顺利办理了“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三等奖领取手续。
据悉,为增强消费者索取发票意识,保障消费者权益,省税务局和省财政厅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一轮“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消费者取得一张票面金额100元(元)以上的发票,即可通过“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与三次发票开奖,其中一次开奖天天有,最高奖金100元;二次开奖月月摇,最高奖金5万元;三次开奖抽取10个年度大奖,每人奖金50万元。
张先生于今年2月份在某超市开具了发票,4月10日二次开奖活动中获得三等奖2000元。
编辑:redcloud
作者:冯平
来源: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