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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纪检干部“不吃被监督单位的饭”
2010-12-23 16:36:16 字号:

查阅地址:http://news.163.com/10/1223/01/6OI7SC1N00014AED.html

  本报怀化讯 “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软”派驻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及人员虽然归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管理,但其工资及福利却由被监督单位提供,这种监督机制的弊病已经愈发突显。12月10日,沅陵县率先在全怀化市启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撤销了26个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立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归口管辖全县78个县直单位和23个乡镇的反腐倡廉工作。没有了这种依附关系,纪检监察干部变得更加硬朗。

  12月10日,怀化市沅陵县沅武宾馆四楼装饰一新,整层楼已被县里划给县纪委,七家单位一字排开在这里合署办公。自此,怀化市纪检监察工作系列添了“新丁”,有了新的监督机构名称“纪工委、监察分局”。

  张某任县直某单位“一把手”已有3年,对纪检干部并不陌生,但从这一天起,他开始有别样的感受。之前,“纪检组长”名义上是纪委派驻,其业务管理归纪委,但其人事、工资及福利均由单位负责,其“政治前途”也跟张某及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直接挂钩,总体来说,出了点什么事,还是“单位内部矛盾”,基本上“家丑不外扬”。但如今,纪检监察干部已经完全独立,业务上既不归他管,其工资也不再由单位发放,包括他本人在内,都已经完全置于对方的监督之下。张某若有所失之余,不禁感叹“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之理,振作之下,其施政举措也变得愈发“阳光”起来。

  沅陵县审计局原党组成员魏青出任该县纪委第一纪工委书记兼第一监察分局局长职务。在审计局原同事的眼里,魏显然已经由“局领导”上升为“纪委领导”,不由对她更为尊重。魏确实变得“有权”:纪工委及监察分局负责监督管理的县直单位达28个,其中就包括县委办、机关事务局及组织部等“要害”部门,此外还负责监督管理两个双管单位,负责联系人民银行等7个直管单位。按规定,纪工委、监察分局可列席参加所辖单位的党委和行政会议,派员参加所辖单位“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会议的召开及执行情况监督。

  事实上,县里对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正职高配为“正科”,副职高配为“副科”,以便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实施。

  沅陵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向道春坦言,以前实行“同体监督”,效果并不好,一年下来,除个别大单位外,绝大部分单位都是零办案。以前,纪检监察干部包括各县直单位及乡镇在内共有100多人,队伍庞大,但效率并不好。事实证明,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异体监督”已势在必行。

  改革,总会触及到一部分干部的利益。除了这种改革必然给各单位领导班子带来高压态势外,原100多家单位的纪检组长这个“官帽”也自然免除(当然部分优秀的纪检干部有了新的适合岗位)。沅陵县纪委称,这场机构改革后,原来的100多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减少为42人(每纪工委及监察分局各6人),人数大大减少,成本开支节减了下来,预见的效率也将大大提高。

编辑:redcloud

作者:吴通清 杨晓华 张清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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