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8日,沅陵县人民法院以聚众赌博罪当庭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杨某拘役4个月、郑某拘役3个月。
张某,沅陵县沅陵镇人,因儿子年幼需照顾,不能到外地打工挣钱,就在其家附近租了一个小门面开了一小茶馆,供人娱乐消遣,再收一点茶水钱来维持生计,可她嫌这种赚钱的方式很慢。2010年2月22日至3月23日,张某伙同杨某、郑某等人在茶馆以“推牌九”的方式聚集他人赌博,从中抽头渔利。经查明张某从中非法获利15000余元;杨某非法获利1700元;郑某非法获利900元。
作品发表在9月4日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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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明华 李中雄 张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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