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李清领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全体干警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展开激烈讨论
2010年5月31日下午,沅陵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组织大队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该《条令》于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会上,大队长李清认真领学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并就这次学习提出要求,要求全体民警认真领会条例内容,加强自已素质建设,严格要求自已,提高认识,规范行为,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做一个合格的人民警察。学习完毕后,大队全体民警就本《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各章各条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纷纷表态将立足本职工作,要用实际行动诠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宗旨,争做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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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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