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新闻网讯 从5月7日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表彰大会上获悉,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另外,沅陵县沅陵镇落仙处村、凤鸣塔社区及龙兴花城小区分别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文明村镇”和“市文明社区(小区)”。
编辑:茉莉
编辑:redcloud
作者:张祖旭 李青松
来源:
沅陵新闻网讯 从5月7日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表彰大会上获悉,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另外,沅陵县沅陵镇落仙处村、凤鸣塔社区及龙兴花城小区分别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文明村镇”和“市文明社区(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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