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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大力倡导广大市民共建文明
2010-05-11 08:22:14 字号:

  沅陵新闻网讯 “如果,有调查人员向您了解情况,请您认真配合,热情作答…………”为了迎接5—6月份湖南调查总队对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以及国家爱卫办对我县国家卫生县城的复查暗访工作。近日,县创建办、县文明办向社会发布了《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要求广大市民倡导文明、践行文明、共建文明、创造文明。

  近年来,我县按照“以人为本,突出主题,持之以恒”的创建工作思路,着力加强城市建设,提升公民素质,优化发展环境,展示良好形象,实现了一系列创建目标:2003年获“省卫生县城”,2005年获“国家卫生县城”,2006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文明县城”,2008年,沅陵镇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二批全国文明(村)镇。探索出了“双百工程”创建工作经验;打造了“月月乐”群众广场文化品牌,成功举办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化旅游艺术节”、“将军行”等大型活动,开展了“感动沅陵”十佳魅力教师、青年标兵、创业之星、和谐家庭、文明村(居)等系列评选,形成了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

  为了进一步巩固全县文明创建的成果,确保省级文明县城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以及国家卫生县城的复查暗访顺利通过,县创建办、县文明办要求在广大市民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中,共同做到:

  从我做起,倡导文明。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严格要求自己,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在家里,做一个好成员;在单位,做一个好职工;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  积极行动,践行文明。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爱岗敬业,勤于钻研,做敬业奉献的模范;以诚待人,孝老爱亲,做诚实守信的模范;严格自律,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保护环境,热心公益,做志愿服务的模范;注重沟通,学会宽容,做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模范。

  遵章守法,共建文明。认真遵守各项行为守则和管理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自觉做到:管住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吐槟榔渣、口香糖,不说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杂物,不乱泼污水,不乱丢果皮、烟蒂、纸屑等废弃物,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共设施;管住自己的腿,遵守交通规章,走人行道、斑马线,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花草,不翻越交通护栏;管住自己的宠物,不在公共场所乱窜乱拉。

  立足本职,创造文明。积极参加本部门、单位和社区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做爱岗敬业的标兵、干事创业的先锋、勇于奉献的模范。

编辑:茉莉

编辑:redcloud

作者:李青松 向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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