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向生霞在工作 李宁摄)
红网沅陵站站记者 李青松 瞿宏红 通讯员 李宁
所在单位曾先后10余次荣获省、市、县先进单位称号,个人23次被省市县评为“优秀司法所长”、“优秀人民调解员”和感动沅陵人物候选人提名奖。2011年、2012年先后被湖南省司法厅、人事厅评为全省“十佳人民调解能手”并记一等功,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2012年9月,被评为“2010—2012年度怀化市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 他,就是沅陵镇司法所所长向生霞。
向生霞,今年53岁,是一位从事司法行政工作38年,在基层司法行政战线发光发热28个年头的优秀司法员。虽然基层的工作岗位十分平凡,负责的人民调解工作十分繁琐,然而,当看到每一起纠纷通过调解,当事人笑逐颜开时,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员的他,一种自豪感和成就感便会油然而生。
热心司法调解工作
工作中,向生霞严于律己,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在群众中树立了较高的威信。在调解过程中,他秉持公平正义的做人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索取、收受财物,不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沅陵镇群众心目中形成了一种观念——每遇到要调解矛盾纠纷,评判是非曲直,讨回公道正义,就去找向所长。曾经有一位当事人屈某说:“活了三十多岁,听了向所长一番说道,我受益匪浅,他不但能帮我们解决纠纷,还教我们怎样去做人,听他讲话就是一种享受。”他先后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600余次,主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00余起,涉及金额达几百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其中重大疑难复杂纠纷200余起,重大疑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100%,防止群体性上访48余起,有效制止群体性械斗32起,防止民转刑案件55起。他主持调解纠纷质量高,当事人认可,群众满意,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011年,湘潭籍的刘某与几家股东共同出资在沅陵县凉水井镇建设了一家大型砖厂。2013年,为扩大规模,砖厂与附近的某化工厂共同拓宽和硬化了一条长1000米的连接砖厂和319国道的路,其中一段约200米长的路占用了沅陵镇岩板铺村高家桥组林地。组上居民与建材厂就占地补偿费用多次协商不下,20多户村民三番两次前往砖厂,声称达不到补偿要求,就不允许开工生产,双方僵持不下。面对这起跨区域的矛盾纠纷,为避免引发大规模群体性械斗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向生霞下组入户、深入厂区,将法律法规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先后五次找到六个村民代表协商座谈,首先平复当地村民的情绪,与村民深入探讨权利保障与厉害关系,协调补偿费用。在与砖厂老板的多次协调中,向生霞多方考虑,努力帮他们把心中的顾虑一一消除,最终说服了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一场跨区域的矛盾纠纷就此画上了句号,为沅陵县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也为今后跨区域的调解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七七”调解法效果佳
沅陵是湖南省版图面积最大的山区贫困大县、移民大县,总人口65万。沅陵镇作为县城所在地,城镇人口达13万之多,占居全县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且流动人口多,矛盾纠纷多,民情社情复杂,调解任务繁重。针对辖区特点,向生霞在调解工作中摸索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七七”办法,即:“快、敢、稳、细、准、紧、访”的七字调解口诀,“听、查、想、找、讲、调、访”的七个调解步骤。“听”就是要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特别是在复杂的纠纷陈述中听出其最终的弦外之音;“查”就是要充分进行调查,查清所有事实经过和具体细节;“想”就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思考,理清调解思路;“找”就是寻找党的政策、法律法规与客观现实及当事人诉求的结合部,选准突破口;“讲”就是解答案件中存在的法律政策问题;“调”就是通过说服教育规劝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访”就是督促履行调解协议和回访调解效果。通过“七口诀七步骤”,许多纷乱复杂的矛盾纠纷得到快速有效解决。
2010年12月30日,鹤鸣山居委会居民蔡某在家做事时被正在附近施工大楼上掉下的钢管砸伤构成五级伤残。受害人与开发商协商多次未达成赔偿协议,致使受害者多次到工地堵工并上访。2011年7月1日,向生霞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处,从当天上午9点一直调解到晚上11点,其间,双方火气很大,情绪难以控制,几经反复,终于达成意向性协议——由开发商负责赔偿29.8万元。不料,第二天开发商爽约,称此前为受害者支付了医药费10多万元,觉得赔偿金额太多,不愿承担。受害者听后,火气冲天,非要找开发商算帐,并扬言如果赔偿不能到位,那就只有你死我活!随后到工地堵工。向生霞又把双方当事人找来做工作,经过6次反复协商,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避免了一场“民转刑”恶性事件的发生。既维护了受害者的权益,又确保了开发商工程的顺利进行。而这近一个月的辗转奔波与操劳,足足让向生霞瘦了一大圈。曾有一天,从早上8点到晚上12点整整16个小时,未合一下眼,未进一口饭。无论当事双方的火气有多大,情绪有多失控,向生霞始终面带微笑,耐心讲解,找准法律规定、客观实际,与当事人合理诉求的结合点,相信事情总能得到合法、合情、合理的解决,并达到“调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甘当社会润滑剂
司法调解工作,更多的时候,像是社会的润滑剂,默默地站在不同的对立双方和不同的利益集团之间,维护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的和谐环境。
2012年3月2日,纠纷当事人胡业茂、金桂英夫妻二人到司法所向向生霞反映:其儿胡深友侵占了其共同经营多年的诊所,利润达百多万元。二老年事已高,生活无来源,且小儿胡生林也在诊所为胡深友帮忙达10多年之久。要求胡深友为其二老和小儿给付60万元作为补偿,或者把一栋二层半位于市区的一套房屋给他们作为补偿。为此,从2008年5月开始,父子之间就为此事争吵不休,三番两次大打出手,险些酿成家庭悲剧。同时也由此导致了二兄弟对父母胡业茂、金桂英的赡养纠纷,常年积累的新仇旧怨让一个大家庭的父子矛盾、兄弟矛盾、婆媳矛盾不断升级,让原本和谐的家人如仇人一般,共同经营的诊所也被迫关门停业。期间,双方当事人的亲戚、朋友、领导曾多次上门做工作,均未能解决好。
在接到胡家人调解申请并了解纠纷情况后,向生霞认定这是一起家庭财产分割及连带赡养纠纷,于是决定对症下药,提出家庭纠纷以家庭聚会的方式解决。连续半个多月,因考虑到当事人白天要开诊所不能关门,就利用晚上找到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从他们各自担心的问题和矛盾处一一进行劝解。为了家庭矛盾的顺利解决,向生霞还说服胡深友嫁到外地的姐姐和担任村支部书记的哥哥参与到和谈中,先后为他们组织了五次家庭协调会议。终于在3月19日下午使这起家庭矛盾纠纷得到和解达成一致:一是明确了诊所所有权归胡深友所有,其同时承担对两老的主要赡养义务,每月付给两老赡养费2000元,全年承担医药费1万元;二是胡深友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价值20万元的房屋送给其弟胡生林,并付其四万的房屋装修费用。最后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对协议金额进行了当场给付。一个家庭长达四年之久的积怨在一场场家庭聚会中画上了圆满句号,兄弟之间、父子之间重拾了往日的情分。
如今,53岁的向生霞已过天命之年。38年的工龄,28年的调解人生,面对所有的当事人,他可以自豪地说:“我问心无愧!”然而,面对他的家人,他却又有丝丝隐痛。他对不起他年迈86岁仍在岳阳的老母亲,没能尽孝;对不起他的爱人,企业破产下岗后还去浙江打过工,没能给予更多的爱;对不起他的儿子,儿子也曾经去深圳打过工,因为他的工作原因很少对儿子进行管教,没能尽责。他说自古忠孝难两全,既然选择了司法行政这一行,他就要干下去,无怨无悔!如何在有限的生命里实现自我价值,在这片生他养他的热土上为父老乡亲真正有效地做点什么,是向生霞一生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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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青松 瞿宏红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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