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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专题研究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攻坚工作
2010-04-08 17:49:51 字号:

  沅陵新闻网讯 4月8日上午,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全县“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

  此次活动,为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平安和谐沅陵”为目标,以“三个强化”(强化人民调解职能、强化人民调解机制、强化人民调解队伍)为手段,大力提高矛盾纠纷的预测预防能力和现场调处能力,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专项攻坚活动分动员准备、攻坚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县司法局将从4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有效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认真组织和广泛动员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调处6种类型的矛盾纠纷:1、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2、重要时期和政治敏感期的矛盾纠纷;3、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4、辖区内比较突出的、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5、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或反复性大的矛盾纠纷;6、经济领域或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型矛盾纠纷。通过专项攻坚,使纠纷调解率达到98%以上,纠纷调结率达到95%以上,重大、疑难、反复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成功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历史欠帐”社会矛盾积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会议强调,各乡镇要明确目标,认真抓好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工作;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稳定的前沿阵地;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工作在专项攻坚活动中的作用。

编辑:茉莉

编辑:redcloud

作者:向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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